袁宏道

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

主要成就

生平事迹

袁宏道(1568~1610)少敏慧,善诗文,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年十六为诸生,结社城南,自为社长,“社友年三十以下者皆师之,奉其约束不敢犯。”万历二十年(1592)登进士第,万历二十三年(1595)谒选为吴县知县,听政敏决,公庭鲜事。政暇与士大夫谈文说诗,以风雅自命。宏道任吴县县令时,在任仅二年,就使“一县大治”,“吴民大悦”。辞去县令后,“为人贷得百金”,作妻室生活费用。宰相申时行赞叹说:“二百年来,无此令矣!”他辞去吴县县令,在苏杭一带游玩,写下了很多著名的游记,如《虎丘记》《初至西湖记》等。他生性酷爱自然山水,甚至不惜冒险登临。他曾说“恋躯惜命,何用游山?”“与其死于床,何若死于一片冷石也。” 万历二十六年(1598),袁宏道收到在京城任职的哥哥袁宗道的信,让他进京。他只好收敛起游山玩水的兴致,来到北京,被授予顺天府(治所在北京)教授。越二年,补礼部仪制司主事,数月即请告归。后迁官至稽勋郎中,不久即谢病归里。万历三十八年(1610)九月六日(10月20日)卒,年四十有三。他去世以后,连购买棺材及眷属回故里的路费都是朋友们的捐助和卖尽他的书画几砚凑的。《明史》卷二八八有传。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流传至今的作品集有《潇碧堂集二十卷》,《潇碧堂续集十卷》,《瓶花斋集十卷》,《锦帆集四卷去吴七牍一卷》,《解脱集四卷》,《敝箧集二卷》,《袁中郎先生全集二十三卷》,《梨云馆类定袁中郎全集二十四卷》,《袁中郎全集四十卷》,《袁中郎文钞一卷》等等。其中《满井游记》被编入八年级(下)人教版语文书内。

人物评价

  天目幽邃奇古不可言,由庄至颠,可二十余里。

  凡山深辟者多荒凉,峭削者鲜迂曲;貌古则鲜妍不足,骨大则玲珑绝少,以至山高水乏,石峻毛枯:凡此皆山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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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虏终无赖,馀波横及人。清时骄魍魉,平地蹶麒麟。

去国宁辞谤,投荒幸有身。边筹终及尔,勿复叹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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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日春杯酽,消时筠管纤。问风传巷语,备体杂香奁。

山水堆唇角,烟云上指尖。世缘如骰子,遇著偶然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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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呼痛快忽伤唇,积玉堆霜止一巡。便与唤名西施腕,较他舌乳更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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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穷彫镂,嗒然一遇之。辟如风与水,相识忽成漪。

梦清云入肺,吟定发生岐。好挟飞仙去,深山伴种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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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步一花开,十步一花飞。不知谁中子,郁郁吐清姿。

恬淡僧标格,潇洒士威仪。手提白玉尘,身披浅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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