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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本原   十二律之实第四

子黄钟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全九寸

丑林钟十一万八千□□九十八

全六寸

半三寸不用

寅太簇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

全八寸

半四寸

卯南吕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

全五寸三分

半二寸六分不用

辰姑洗十三万九千九百六十八

全七寸一分

半三寸五分

巳应钟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

全四寸六分六厘

半二寸三分三厘不用

午蕤宾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

全六寸二分八厘

半三寸一分四厘

未大吕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

全八寸三分七厘六毫

半四寸一分八厘三毫

申夷则十一万□□五百九十二

全五寸五分五厘一毫

半二寸七分二厘五毫

酉夹钟十四万七千四百五十六

全七寸四分三厘七毫三丝

半三寸六分六厘三毫六丝

戌无射九万八千三百□□四

全四寸八分八厘四毫八丝

半二寸四分四厘二毫四丝

亥仲吕十三万一千□□七十二

全六寸五分八厘三毫四丝六忽(余二筭)

半三寸二分八厘六毫二丝二忽

按,十二律之实,约以寸法,则黄钟.林钟.太簇得全寸。约以分法,则南吕.姑洗得全分。约以厘法,则应钟.蕤宾得全厘。约以毫法,则大吕.夷则得全毫。约以丝法,则夹钟.无射得全丝。至仲吕之实十三万一千七十二,以三分之不尽二筭其数不行。此律之所以止于十二也。